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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陈独秀为汉奸问题的深究

  发表日期:2004年12月11日      作者:王觀泉     【编辑录入:多声


发表日期:2003年4月18日  出处:陳獨秀與中國革命網  作者:王觀泉(中國黑龍江省社科院歷史所)  已经有88位读者读过此文

 

關於中國托洛茨基派領袖陳獨秀及其一派是不是日本漢奸,近十年來經過近現代史、中共黨史諸學界的共同努力,已經真相大白。但由於把陳獨秀打成日本漢奸畢竟是長達半個世紀以上的「舊案」,一時之間予以徹底解決誠非易事。《陳獨秀是否漢奸問題的探討》(以下簡稱《探討》)與《舊案新考》(以下簡稱《新考》)(1)均是為陳獨秀漢奸問題辨誣的權威性論文,本文就算是再探討或再考罷。

 

上述《探討》和《新考》代表著目前公認的看法,就是王明和康生193711月回到延安,遵照蘇聯把托洛茨基及其一派或觀點相同者打成法西斯德國間諜的模式,把陳獨秀一派打成日本漢奸。如《探討》中說:「陳獨秀的『漢奸』問題第一次公開提出,是在陳獨秀出獄以後的1938年初。據現有資料,最早說陳獨秀充當漢奸的,是我黨1938128日延安出版的第2930期《解放週刊》發表的題為《鏟除日寇偵探民族公敵的托洛茨基匪徒》(以下簡稱《鏟除》)。《新考》亦作如是說:「1937年底至1938年初,發生了一場『陳獨秀是否托派漢奸』問題的大爭論。這場爭論是由王明和康生挑起的,他們一口咬定陳獨秀是領取日本偵探機關『津貼』的漢奸,對陳獨秀進行駭人聽聞的政治陷害,造成惡劣的影響。」(1

 

《探討》和《新考》所依本的康生《鏟除》文中陷害陳獨秀為漢奸的首要「罪證」是:「1931年『九一八』事變,日本帝國主義佔領了我國的東三省,同時,上海的日本偵探機關,經過親日派唐有壬的介紹,與陳獨秀、彭述之、羅漢等所組織的托匪『中央』進行了共同合作的談判。當時唐有壬代表日本偵探機關,陳獨秀、羅漢代表托匪的組織。談判的結果是: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礙日本侵略中國,而日本給陳獨秀的托匪『中央』每月300元的津貼,待有成效後再增加之。這一賣國談判確定了,日本津貼由陳獨秀托匪中央的組織部長羅漢領取了,於是中國的托匪和托洛茨基匪首,在日寇的領導下在各方面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就大唱其幫助日本侵略中國的雙簧戲。」(2

 

倘若僅此而已,那麼,只須戳穿康生編造的「托匪中央」向唐有壬代表的日本偵探機關領取每月300元津貼的謠言,「陳獨秀是否漢奸的問題」,不就迎刃而解了嗎?然而,歷史真相遠較《探討》或《新考》所析的複雜得多。

 

1936105日,巴黎中文版《救國時報》第39期第一版,發表一則署名伍平的長篇報道,題為:《我們要嚴防日寇奸細破壞我國人民團結救國運動,請看托陳派甘作日寇奸細的真面目》。為加強這篇報道的政治張力和新聞導向,還在頭版頭條配發題為《甘作日寇奸細的托洛茨基派》的社論。這篇報道與社論,才真正是「據現有資料,最早說陳獨秀充當漢奸」的造謠第一聲。

 

請注意1936105日這一天。因為從這一天起,「托陳派」就被戴上了「日寇奸細」這頂使陳獨秀含恨終身的帽子。但是這一天,陳獨秀還被關押在國民黨監獄中;這一天,距「七七」事變還有9個月;距陳獨秀1937823日走出獄門還有——也就是說還要坐上10個月又18天大牢;這一天,距康生在《解放週刊》上發表《鏟除》還有一年零三個月。看來,說「第一次公開提出」陳獨秀為漢奸是在他「出獄以後」,顯然是錯了。

 

《救國時報》是中共辦在海外的機關報,其編輯部設在莫斯科,由廖煥星、李立三、陳潭秋等先後任主編,印刷廠和發行部設在巴黎,由吳王章總負責,創刊於1935129日,1938210日出至第152期停刊,出版高峰期印數達兩萬,行銷43個國家和地區,國內在北平、上海、天津、西安諸大城市均有銷售,並有通訊報道網點(3)。在《救國時報》上發佈「托陳派甘作日寇奸細」,實在是一條令世人震撼的爆炸新聞,一下子就把誣陷陳獨秀是漢奸推向國際,提高到與蘇聯誣陷托洛茨基是德國間諜同等地位。

 

人們不禁要問,1936105日的報道起因何在?原來19367月,魯迅先生在上海《文學叢刊》第7期和《現實文學》第1期,同時發表了《答托洛茨基派的信》。由於近年來學術界對魯迅的覆信和「陳xx」致魯迅的信及其來龍去脈已梳理清楚(4),就不再多費筆墨,但是有一點必須強調:《答托洛茨基派的信》發表時,在文尾有一個關於署名的注:「這信由魯迅先生口授,O.V.筆寫」。O.V.是馮雪峰的筆名。馮雪峰於1936425日從當時的中共中央所在地瓦窟堡抵達上海,第二天就與魯迅接上關係(5),於是至少在左聯內部及與左聯有關係的文化群體中留下了此信所言與當時的中共中央對於托陳派的政治態度以及整肅中國的托洛茨基派的政治走向有一定的聯繫。兩個月後即魯迅《答托洛茨基派的信》經由莫斯科的《救國時報》編輯部據此寫成報道配以社論公諸於世的105日,釐定托陳派為日本漢奸的肅托方向就昭告世間了,因為在報道中提到如下內容:「其實托派重要份子張慕陶早就公開主張聯日倒蔣,托陳派小卒等在山西所組織的反共防共的花樣……早就證明托陳派這一干人是在替日寇服務了。」社論更具體地捏造了一系列的托派罪名,如不僅誣陷張慕陶極力破壞馮玉祥部張北抗日,還說他「在天津向日寇告密,以致吉鴻昌烈士被囚被殺」,並說張慕陶串通「其他的反革命的托派份子屠維奇、潘家辰奔走山西,鼓動反共運動,以與日寇的『聯合反共』相呼應」(6)。而這些,在一年後被康生編入臭名昭著的《鏟除》中。由於《鏟除》發表在1938年初,陳獨秀當時正在漢口,處在毫無政治保障的劣勢;而中共長江局又在製造陳獨秀是日本漢奸謠言的更大的煞星王明控制下,陳獨秀托洛茨基派是漢奸的罪名根本洗刷不清。

 

巴黎《救國時報》從1936105日起到1938210日停刊止,連續發表誣陳文多達40餘篇,短則千字長則半版,有時竟滿版發表「整肅日本奸細陳獨秀」的謗文。19361019日,魯迅先生逝世,1025日該報第63期第一版首次發佈悼念魯迅逝世的消息,在短短400字的悼文中還寫下了魯迅「對破壞聯合戰線者如對反革命的托陳派等,不惟盡量批評糾正,而且揭奸發究,不遺餘力」這類找遍《魯迅全集》也沒有的謠言。正因為找不到,就在這一天第三版上全文發表了魯迅《答托洛茨基派的信》。該報還同時發表了陳紹禹(王明)的長篇論文《中國人民的重大損失》,說魯迅「痛恨那些『所為有背於現時中國人為人的道德』和『恰恰為日本侵略者歡迎』的托陳取消派」。這是王明第一次提到托陳取消派,較他193712月在延安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蠻橫地提出「陳獨秀即使不是日本間諜,也應說成是日本間諜」這類誣陷誹謗,要客氣得多了。但通過O.V.筆錄借魯迅之名陷陳獨秀為漢奸,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從此《救國時報》上出現的全國民眾一致聲討托陳派甘當日本漢奸的「消息報道」遍及全國各地如上海、青島、天津、北平、廣西直到延安抗日根據地。還把報道觸角伸向香港、菲律賓、新加坡、美國、巴西等地區國家,如全部予以披露,簡直可以寫成一本書。為節省篇幅,本文還是限制在澄清康生《鏟除》文中提到陳獨秀收受唐有壬300元津貼一事。

 

前面已經提到了關於「300元津貼」的謠言,但是這個謠言的來源一直未能確證。前些年忽然出現了一個非常離奇卻言之鑿鑿的證言。在唐寶林的《舊案新考》中徵引了這麼一段:「關於唐有任與陳獨秀的問題,是彭述之編造出來的,此事我完全清楚」——前引中的「我」是「陳獨秀的表弟濮清泉先生」。《新考》揭露彭述之編造此謠言的證據就是摘引濮清泉致唐寶林的一封信。信中說唐有壬和陳公博都是陳獨秀的學生,陳被捕後他倆都到看守所看過陳獨秀,當時探望的還有羅家倫、段錫朋等北大學生,「他們都對陳有過幫助,少則50元,多則200元。我就親眼看見羅家倫送給陳獨秀50元」;濮清泉說他還見過「陳公博給陳獨秀、彭述之二人買了兩件皮衣」;但唐有壬是否送錢給陳獨秀,濮清泉並無回憶。濮清泉說:「彭述之認為陳獨秀的學生送來的衣物和錢,他是應該分享一半的。陳對他本來就不分彼此,讓他享受的。但是一定要分一半,這就不像話了……認為不合理而予以拒絕。因此陳彭意見分歧日甚一日,後來弄得不講一句話。」終於——濮清泉在致唐寶林信中寫下了如下回憶:「1937年出獄後,彭就大肆宣傳,陳與改組派有聯繫,把私人關係扯到政治上來,想借此把陳獨秀搞臭,好讓他當托派的第一把手。我是這一問題的唯一活著的證人。外面報刊捕風捉影所談的一切都是根據彭述之的編造寫出來的。我覺得歪曲歷史,編造歷史非常可恥的行為。」(7

 

濮清泉致唐寶林的這封信自稱是「這一問題的唯一活著的證人」,以至唐寶林非常器重濮清泉和這封信:「濮清泉先生早在1930年搞托派時就與陳獨秀在一起,後來與陳一起被捕,在獄中還照料陳的病體,前後還通信四十年,所以他提供的這些情況基本上是可信的。」

 

真是十二萬分的遺憾,濮清泉「提供的這些情況」,根本不可信!歷史真相白紙黑字印在《救國時報》上。1937425日該報第四版發表半版《日本的奸細網》,其中有一節《托洛茨基匪徒奸細》中寫道:「中國的托洛茨基份子,與日本的偵察機關勾結,曾有著名的親日派唐有壬為之拉線,每月給以一定的津貼」。這是最早提到唐有壬與托派關係的文字,但一是尚未點出陳獨秀的名,只語焉不詳地提到張慕陶和屠維奇;二是「津貼」多少,沒有定價。然而就是這篇文章也較濮清泉信中的「1937年出獄之後,彭就大肆宣傳」云,早了至少4個月。到了530日,在第二版《陳獨秀的『牢』中生活》中就給陳獨秀明確標價了:「陳獨秀與親日派之密切關係,如以前由唐有壬的介紹而月得日寇300元『冰敬』等事而言,則外間傳說,甚可信也。」所言「冰敬」者,歷史上的解釋為清代外放官員向首善之區的京官在夏季賄送的銀兩。延伸於世俗「冰敬」之意就不必言明了。總而言之,陳獨秀收受唐有壬月津貼300元的謠言在「外間傳說」開時,陳獨秀和彭述之,就連濮清泉本人都還得在老虎橋監牢關上3個月。可見,濮清泉這「唯一的活證人」在這個問題上的證言是不堪一擊的,這就影響了《新考》的信實力。那麼,究竟誰造出陳獨秀收受300大洋的謠言呢?《陳獨秀『牢』中生活》署「裕生58日於上海」。這個「裕生」未知是誰,但他和張燦兩個名字都在康生《鏟除》文中出現過。張燦512日寄自北平的《托洛茨基之最近活動》在《救國時報》上與裕生文同時發表。在這則所謂的報道中把西安事變時原東北軍中孫銘九等主戰派殺害主和派的王以哲將軍嫁禍於「托匪」,順此又造出了一個驚人的謠言,說日寇慫恿「托匪」「著手組織『新共產黨』……並許以月給經常費5萬元,特別費還可隨時作開支。」這較之收買陳獨秀只300元,代價實在高昂。因此有關5萬元的謠言就多於300元。如617日第三版署名江有為的「上海通訊」《托洛茨基匪徒在上海的活動》中說托派「於221日,竟在狄思威路124號(日武官室所在地)策動,於上海召集有所謂『中國共產主義同盟——布爾什麼維克列寧派』的臨時委員會會議,決定接受日寇每月五萬元經常費的津貼,從速建立『新黨』。」一個星期後,625日刊出「上海俞逵君賜寄通訊一篇」《日本軍部的走狗——托洛茨基匪幫》,指出「托洛茨基匪幫的『總匪窟』設於北平,每月由日寇在平津的特務機關,交給所謂活動經費5萬元,這個數目,就是托洛茨基匪幫喪盡良心和人格,出賣祖國和民族的代價。」有了「總匪窟」有了「新黨」必然要有「幹部」,在75日,即「七七」事變的前兩天,第四版上刊出一篇特別離奇的報道《日寇特務機關指揮之下舊俄白黨和中美托洛茨基匪徒狼狽為奸》,說「北平日使館小池在宣武門外某處主辦的偵探走狗訓練班,大批『教官』都是托洛茨基匪徒」,是被「禮聘」來「以『馬克思主義』術語」訓練「新奸細」;文中還指出:「托洛茨基匪徒自己宣傳,說:『這是在聯日政策下,訓練本黨幹部』。」這篇通訊還稱上海白俄黨、中國托派和來上海任「東方托洛茨基匪徒組織的指導員」的美國托派(即康生《鏟除》文中提到的格拉斯)受「上海日本總領事館警察部第二社會系,斡旋著……聯合一致地下工作」充當漢奸。

 

以上誣陷、羅織罪名攻擊陳獨秀的謗文全部發表在他被關在國民黨監獄中服刑時期。

 

「七七」事變發生後,北平失陷,到813日上海事變又起,戰火很快燒向南京,這就涉及釋放政治犯問題。7月末8月初南京的軍人監牢和老虎橋監獄開始釋放政治犯,8月,陳獨秀等托派亦先後出獄。於是又蜂起了托洛茨基派是賣國漢奸不屬於可以釋放的政治犯行列的鼓噪。910日,《救國時報》第一版登出《南京政府釋放全國政治犯》。該文稱:「南京當局一方面應釋放全國政治犯……另方面又應嚴懲漢奸國賊,驅逐政府機關及軍隊內之親日份子及托洛茨基份子,修改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對漢奸國賊托洛茨基份子實行嚴刑峻法」。在得知陳獨秀等被釋放出獄後,930日《救國時報》第二版即刊出署名「勝日」的《要求逮捕和懲辦托洛茨基匪幫》,文中說「陳獨秀的被釋,無疑是日寇、親日派的陰謀」,並指出「陳獨秀等等決不是什麼政治犯,而是賣國叛國犯。」不但不應該放而且「應該逮捕,應該治罪的……全國人民應當要求根據這個緊急治罪法……首先是逮捕陳獨秀、張慕陶、任卓宣等,組織人民法庭來審判和處決他們。」瞧,竟然要求國民黨去處決陳獨秀!更使人們不解的,分明是國民黨在釋放政治犯問題上陽奉陰違於西安事變時達成的有關協議,卻也把它栽在托派頭上,在1010日第三版署名「國史」的《立即釋放全國所有政治犯》文中指責國民黨關押了數萬名政治犯但只釋放了數百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無疑是親日派,托洛茨基匪徒……從中作祟作梗。」

 

1938124日,時任第三集團軍總司令兼第五戰區副司令長官韓復矩,以「違抗命令,擅自撤退」罪槍斃於漢口。25日《救國時報》第151號發表了《托陳漢奸匪徒賣國通敵搗亂後方,陝甘寧特區政府公審托陳匪徒》。該文寫道:「我們要求政府當局效法廣西槍決黃公度,及延安公審三匪徒的辦法,用槍決韓復矩的毅然手段,以鐵一般的國法和軍律,來搜捕、公審和槍決陳獨秀、葉青、徐維烈、張慕陶、梁幹喬等漢奸匪徒」(8)。葉徐張梁是否該殺,不屬本文研究的問題。但是,把陳獨秀等同於韓複矩,要求「政府當局」予以槍斃,這一步實在是走得太遠太遠了。

 

  對於「外轉內」,王明、康生「喜從天降」,不只用謗文,還動用別的方法和手段掀起一場轟轟烈烈的「肅托」運動,《探討》和《新考》對此披露和揭發得較為詳明和信實,加上本文則使「陳獨秀是否漢奸問題」有了一個自始至終的深究,答案更加完整了。

 

 

注釋

1)孫其明的《探討》和唐寶林的《新考》均引自王樹棣等編的《陳獨秀評論選編》下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本文引用的康生《鏟除》文,係根據唐寶林《舊案新考》附錄的文本。

3)參見陳旭麓等編:《中華民國史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中國近代史大典》(中共黨史出版社1992年版)中《救國時報》條目。本文引用的《救國時報》所載文章系根據人民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影印本。

4)《魯迅全集》第6卷,第586頁。陳xx,原署名陳仲山,本名陳其昌(1900-1942),曾是托派臨時中委委員,1942年被日寇殺害於上海。由於魯迅在公開陳仲山信時略去其名,以至《救國時報》105日所載報道的作者伍平誤以為是陳獨秀。

5)包子衍:《雪峰年譜》第77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857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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