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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真义

  发表日期:2007年11月9日      作者:陈独秀     【编辑录入:dgp98

人生真义

人生在世,究竟为的什么?究竟应该怎样?这两句话实在难得回答的很。我们若是不能回答这两句话,糊糊涂涂过了一生,岂不是太无意识吗?自古以来,说明这个道理的人也算不少,大概约有数种:第一是宗教家,像那佛教家说:世界本来是个幻象,人生本来无生;“真如”本性为“无明”所迷,才现出一切生灭幻象;一旦“无明”灭,一切生灭幻象都没有了,还有什么世界,还有什么人生呢?又像那耶稣教说:人类本来是上帝用土造成的,死后仍旧变为泥土;那生在世上信从上帝的,灵魂升天;不信上帝的,便魂归地狱,永无超生的希望。第二是哲学家,像那孔孟一流人物,专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一大道德家,大政治家,为人生最大的目的。又像那老庄的意见,以为万事万物都应当顺应自然;人生知足,便可常乐,万万不可强求。又像那墨翟主张牺牲自己,利益他人为人生义务。又像那杨朱主张尊重自己的意志,不必对他人讲什么道理。又像那德国人尼采也是主张尊重个人的意志,发挥个人的天才,成功一个大艺术家,大事业家,叫做寻常人以上的“超人”,才算是人生目的;甚么仁义道德,都是骗人的说话。第三是科学家。科学家说人类也是自然界一种物质,没有什么灵魂;生存的时候,一切苦乐善恶,都为物质界自然法则所支配;死后物质分散,另变一种作用,没有联续的记忆和知觉。

这些人所说的道理,各个不同。人生在世,究竟为的甚么?应该怎样呢?我想佛教家所说的,未免太迂阔。个人的生灭,虽然是幻象,世界人生之全体,能说不是真实存在吗?人生“真如”性中,何以忽然有“无明”呢?既然有了“无明”,众生的“无明”,何以忽然都能灭尽呢?“无明”既然不灭,一切生灭现象,何以能免呢?一切生灭现象既不能免,吾人人生在世,便要想想究竟为的甚么,应该怎样才是。耶教所说,更是凭空捏造,不能证实的了。上帝能造人类,上帝是何物所造呢?上帝有无,既不能证实;那耶教的人生观,便完全不足相信了。孔孟所说的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只算是人生一种行为和事业,不能包括人生全体的真义。吾人若是专门牺牲自己,利益他人,乃是为他人而生,不是为自己而生,决非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墨子的思想,也未免太偏了。杨朱和尼采的主张,虽然说破了人生的真相;但照此极端做去,这组织复杂的文明社会,又如何行得过去呢?人生一世,安命知足,事事听其自然,不去强求,自然是快活的很。但是这种快活的幸福,高等动物反不如下等动物,文明社会反不如野蛮社会;我们中国人受了老庄的教训,所以退化到这等地步。科学家说人死没有灵魂,生时一切苦乐善恶,都为物质界自然法则所支配,这几句话到难以驳他。但是我们个人虽是必死的,全民族是不容易死的,全人类更是不容易死的了。全民族全人类所创的文明事业,留在世界上,写在历史上,传到后代,这不是我们死后联续的记忆和知觉吗?

照这样看起来,我们现在时代的人所见人生真义,可以明白了;今略举如左:

(一)人生在世,个人是生灭无常的,社会是真实存在的。

(一)社会的文明幸福,是个人造成的,也是个人应该享受的。

(一)社会是个人集成的,除去个人,便没有社会;所以个人的意志和快乐,是应该尊重的。

(一)社会是个人的总寿命,社会解散,个人死后便没有联续的记忆和知觉;所以社会的组织和秩叙,是应该尊重的。

(一)执行意志,满足欲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誉,都是欲望。)是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始终不变的。(此处可以说“天不变,道亦不变”)

(一)一切宗教,法律,道德,政治,不过是维持社会不得已的方法,非个人所以乐生的原意,可以随着时势变更的。

(一)人生幸福,是人生自身出力造成的,非是上帝所赐,也不是听其自然所能成就的。若是上帝所赐,何以厚于今人而薄于古人?若是听其自然所能成就,何以世界各民族的幸福不能够一样呢?

(一)个人之在社会,好像细胞之在人身;生灭无常,新陈代谢,本是理所当然,丝毫不足恐怖。

(一)要享幸福,莫怕痛苦。现在个人的痛苦,有时可以造成未来个人的幸福。譬如有主义的战争所流的血,往往洗去人类或民族的污点。极大的瘟疫,往往促成科学的发达。

总而言之:人生在世,究竟为的什么?究竟应该怎样?我敢说道:

个人生存的时候,当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福;并且留在社会上,后来的个人也能够享受。递相授受,以至无穷。

一九一六,二,十五。

 

——选自《<独秀文存>选》,王观泉选编,贵州教育出版社,20054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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