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验码:      
  ChenDuxiu.Net 当前在线127
注册、发文请设置浏览器兼容。   
  纪念新文化运动100周年  研究动态  陈研通讯  独秀生平  独秀文章  独秀墓园  故乡人文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独秀文章>>政论文章 >>新文化运动前后
  共有 20140 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双击鼠标左键自动滚屏】【图片上滚动鼠标滚轮变焦图片】    
 

偶像破坏论

  发表日期:2007年11月12日      作者:陈独秀     【编辑录入:dgp98

偶像破坏论

“一声不做,二目无光,三餐不吃,四肢无力,五官不全,六亲无靠,七窍不通,八面威风,九(音同久)坐不动,十(音同实)是无用”:这几句形容偶像的话,何等有趣!

偶像何以应该破坏,这几句话可算说得淋漓尽致了。但是世界上受人尊重,其实是个无用的废物,又何只偶像一端?凡是无用而受人尊重的,都是废物,都算是偶像,都应该破坏!

世界上真实有用的东西,自然应该尊重,应该崇拜;倘若本来是件无用的东西,只因人人尊重他,崇拜他,才算得有用,这班骗人的偶像倘不破坏,岂不教人永远上当么?

泥塑木雕的偶像,本来是件无用的东西,只因有人尊重他,崇拜他,对他烧香磕头,说他灵验:于是乡愚无知的人,迷信这人造的偶像真有赏善罚恶之权,有时便不敢作恶,似乎这偶像却很有用。但是偶像这种用处,不过是迷信的人自己骗自己,非是偶像自身真有什么能力。这种偶像倘不破坏,人间永远只有自己骗自己的迷信,没有真实合理的信仰,岂不可怜!

天地间鬼神的存在,倘不能确实证明,一切宗教,都是一种骗人的偶像:阿弥陀佛是骗人的;耶和华上帝也是骗人的;玉皇大帝也是骗人的;一切宗教家所尊重的崇拜的神佛仙鬼,都是无用的骗人的偶像,都应该破坏!

古代草昧初开的民族,迷信君主是天的儿子,是神的替身,尊重他,崇拜他,以为他的本领与众不同,他才能居然统一国土。其实君主也是一种偶像,他本身并没有什么神圣出奇的作用;全靠众人迷信他,尊崇他,才能够号令全国,称作元首,一旦亡了国,像此时清朝皇帝溥仪,俄罗斯皇帝尼古拉斯二世,比寻常人还要可怜。这等亡国的君主,好像是泥塑木雕的偶像抛在粪缸里,看他到底有什么神奇出众的地方呢!但是这等偶像,未经破坏以前,却很有些作怪;请看中外史书,这等偶像害人的事还算少么!事到如今,这等不但骗人而且害人的偶像,已被我们看穿,还不应该破坏么?

国家是个什么?照政治学家的解释,越解释越教人糊涂。我老实说一句,国家也是一种偶像。一个国家,乃是一种或数种人民集合起来,占据一块土地,假定的名称;若除去人民,单剩一块土,便不见国家在那里,便不知国家是什么。可见国家也不过是一种骗人的偶像,他本身亦无什么真实能力。现在的人所以要保存这种偶像的缘故,不过是借此对内拥护贵族财主的权利,对外侵害弱国小国的权利罢了。(若说到国家自卫主义,乃不成问题。自卫主义,因侵害主义发生。若无侵害,自卫何为?侵害是因,自卫是果。)世界上有了什么国家,才有什么国际竞争;现在欧洲的战争,杀人如麻,就是这种偶像在那里作怪。我想各国的人民若是渐渐都明白世界大同的真理,和真正和平的幸福,这种偶像就自然毫无用处了。但是世界上多数的人,若不明白他是一种偶像,而且明白这种偶像的害处,那大同和平的光明,恐怕不会照到我们眼里来!

世界上男子所受的一切勋位荣典,和我们中国女子的节孝牌坊,也算是一种偶像;因为功业无论大小,都有一个相当的纪念在人人心目中;节孝必出于自身主观的自动的行为,方有价值;若出于客观的被动的虚荣心,便和崇拜偶像一样了。虚荣心伪道德的坏处,较之不道德尤甚;这种虚伪的偶像倘不破坏,却是真功业真道德的大障碍!

破坏!破坏偶像!破坏虚伪的偶像!吾人信仰,当以真实的合理的为标准;宗教上,政治上,道德上,自古相传的虚荣,欺人不合理的信仰,都算是偶像,都应该破坏!此等虚伪的偶像倘不破坏,宇宙间实在的真理和吾人心坎儿里彻底的信仰永远不能合一

一九一八,八,十五。

 

——选自《<独秀文存>选》,王观泉选编,贵州教育出版社,20054月第1版。


上一篇:今日中国之政治问题
下一篇:为山东问题敬告各方面

 相关专题:

·专题1信息无

·专题2信息无
 
  热门文章:
 · 历史的反思——陈独秀研究剪[99272]
 · 独立高楼风满袖[90620]
 · 笨也是鞭子——兼怀陈研前辈[86430]
 · 立志报国,投身革命[83927]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人:多声

IP:60.175.2.2

发表人邮件:brights888@hotmail.com 发表时间:2007/11/14 18:51:48
    感谢默默无闻、义务为陈老先生原作编辑录入的 dgp9…[详细内容]
*验 证 码:
*用 户 名: 游客: *电子邮件:  游客:
*评论内容: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4 陈独秀研究 ChenDuxiu.Net

本站顾问:沈寂 程继兵 徐晓春 张皖宿 主编:李银德 执行主编:陆发春 万多胜 蒋正涛

陈独秀研究 投稿信箱:shanghaipet@qq.com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发文管理

联办协办:安徽大学陈独秀研究中心 安庆市石化第一中学

皖ICP备11019635号-3 给我留言 赞助网站

| 网站地图 | 主编热线:13955602328 | 帮助中心 | 图片新闻 |

xml聚合新闻rss2.0 firefox全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