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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冤枉鲁迅

  发表日期:2005年6月6日   出处:作者惠寄    作者:王观泉     【编辑录入:多声

 

    《炎黄春秋》2005年第4期发表龚育之《关于〈陈独秀往事〉的一封信》( 以下简称“龚序” )据该刊编者按语,“龚序”是即将出版的靳树鹏《陈独秀往事》的“代序”。

   “龚序”中说:“这封信主要是想同你(指靳树鹏——引者)讨论、请教三个问题”。其第一个问题是对我的写于1998年的《诬陷陈独秀为汉奸问题的深究》一文提出来的。由于我现在只剩下左眼的视力,从1991年写《被绑的普罗米修斯 ——陈独秀传》时,下降到了如今行动困难,看书要用20倍放大镜的窘境,因此只得长话短说了。

“龚序”中有如下一段话:

“把诬陷陈独秀和中国托派为拿日本人钱的汉奸的罪名,加到鲁迅头上说鲁迅是始作俑者,恐怕不能算是很有根据的,就是加到冯雪峰头上,恐怕也不能算是很有根据的。”

       我写《诬陷陈独秀为汉奸问题的深究》(《安徽史学》1998年第2期),文中是提到了鲁迅的《答托洛茨基派的信》,但并不是我想认定鲁迅(或冯雪峰)为诬陷陈独秀为汉奸的“始作俑者”,恰恰相反——我提到并解析《答托洛茨基派的信》,正是出于《救国时报》在诬陷陈独秀和中国托派是汉奸时,打的是鲁迅的旗号,冤枉了鲁迅,冤枉了冯雪峰。

      193410月,陈独秀在国民党监狱里已经快二年了,鲁迅还在《忆刘半农》一文中说:“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是开着的,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   留下了对陈独秀的人品和性情的“世纪名言”的鲁迅,怎么能事隔一年之后,成为诬陷陈独秀为日本汉奸的始作俑者。文学家的鲁迅,再伟大,威望再高,怎么可能把中共领袖陈独秀指为汉奸而引发起长达半个世纪的世纪大案,谁能相信呢?

     〈救国时报〉不仅利用〈答托洛茨基派的信〉诬陷陈独秀,而且直接捏造鲁迅生前对陈独秀“揭奸发究,不遗余力”的谎话。19361019日,鲁迅先生逝世,1025日该报第63期第一版首次发布悼念鲁迅逝世的消息,在短短400字的悼文中写下了鲁迅 “对破坏联合战线者如对反革命的托陈派等,不惟尽量批判纠正,而且揭奸发究,不遗余力”这类找遍〈鲁迅全集〉也没有的谣言。正因为找不到,就在这一天第三版上全文发表了鲁迅〈答托洛茨基派的信〉。同时发表了陈绍禹(王明)的长篇论文〈中国人民的重大损失〉,文中说鲁迅“痛恨那些‘所为有背于现时中国人为人的道德’和‘恰恰为日本侵略者欢迎’的托陈取消派”。这是王明第一次提到托陈取消派,较他 193712月在延安召开的 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蛮横地提出“陈独秀即使不是日本间谍,也应说成是日本间谍”这类诽谤,要客气些。

       1991年,我开始写〈被绑的普洛米修斯——陈独秀传〉时,我对“诬陷陈独秀为汉奸”这桩公案的认定,与所有的陈独秀研究者一样,全部认识过程来自康生的〈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此文是公认的把陈独秀和中国托派诬陷为汉奸的 “始作俑者”。这可以用目前所出版的各种各类的陈独秀传或为陈独秀汉奸案平反的文章,全部认定诬陷来自王明康生,就连托派也是如此认定的。因为〈救国时报〉创刊于 193512月,那时陈独秀、彭述之、郑超麟等等托派都在国民党监狱中服刑。

       据龚育之先生序文中说“我请韩刚同志帮我查了一下《救国时报》”云云。可见龚先生也没有看到过《救国时报》上的肃托文,是为了研究拙文《诬陷陈独秀为汉奸问题的深究》才托人查该报上相关文字的。

       我也是在一个极偶然的机会下,得到友人送我一部影印的〈救国时报〉合订本。当时我正在写陈独秀传,就停下笔来翻看这部合订本。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该报从19362月起,直到19382月停刊,有关前苏联肃托和中共肃陈的文字多达上百篇。真是太惊人了,但是当我看到如下一则报道时,说实在的,我不止是感到惊人,甚至感到惊吓,真的吓出了一身冷汗!“我们要求政府当局效法广西枪决黄公度○,及延安公审三匪徒的办法,用枪决韩复榘的毅然手段,以铁一般的国法和军律,来搜扑、公审和枪决陈独秀、叶青、徐维烈、张慕陶、梁乔等汉奸匪徒 ”。(193825日〈救国时报〉第151号〈托陈汉奸匪徒卖国通敌到来后方   陕甘宁特区政府公审托陈匪徒〉) 冷静下来,我决定将〈救国时报〉肃托史料写入陈独秀传。由于我的足本陈独秀传未能出版,复于1998年写成〈诬陷陈独秀为汉奸问题的深究〉。整整过去了7年,直到今天,当年我看到要求处决韩复榘那样处决陈独秀的报道时吓惊出一身汗的情景仍历历在目,〈救国时报〉走得太远了。

     〈诬陷陈独秀为汉奸问题的深究〉一文于1998年问世之后,反响之大,连我自己都感到意外,不仅有多家刊物转载,还有引用此文重新认识这桩公案的。比如复旦大学教授朱文华出版于1997年的〈终身的反对派——陈独秀评传〉(青岛出版社)一书,在 2001年再版时,在再版〈后记〉中说,这次再版有两个问题要予以修订改正,其中一个就是“关于‘托匪汉奸’案” ,全文引用于下,以作为本文的结语,也作为我对龚育之先生在〈关于〈陈独秀往事〉的一封信〉提到的第一问题的我的回答的一个补充。 朱文华先生的全文如下:

  拙著写于90年代前后,凭借当时的史料发掘的程度以及研究成果(主要是孙其明、唐宝林的论著),笔者自信把这一问题基本讲清楚了。但在拙著出版后,笔者读到了王观泉先生的论文〈诬陷陈独秀为汉奸问题的深究〉(收入〈陈独秀研究文集〉香港新苗出版社,19998),该文以确凿史料依据而提出如下研究结论:诬陷陈独秀为 “托匪汉奸”,并非始于康生1938年发表在延安〈解放周刊〉上的文章〈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斯基匪徒〉,而是巴黎中文版〈救国时报〉第39期(1936105)的长篇报道〈我们要严防日寇奸细破坏我国人民团结救国运动,请看托陈派甘作日寇奸细的真面目〉(署名伍平)以及题为〈甘作日寇奸细的托洛茨基派〉的社论,由此,〈救国时报〉自该日起至 1938210日停刊止,又连续发表类似文章40余篇,甚至有整版的“整肃日本奸细陈独秀”的谤文。那么〈救国时报〉的诬陷性的报道起因何在?王观泉先生又考证分析说:这乃是有人(包括王明)故意误读“由鲁迅口授,OV笔写”的〈答托洛茨斯基派的信〉(发表于19367月)而提出所谓的“托陈派”问题,换言之,“通过O V 笔录借鲁迅之名陷陈独秀为汉奸,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笔者完全认可王观泉先生的意见,在此作介绍的目的,在于希望读者在阅读本书有关章节时,能够关注王观泉先生所提出的“深究”的问题。

  

注:

○〈鲁迅全集〉第 6卷第72

黄公度是王公度,他不是中共党员,也与托派没有关系。

 

200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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